为维护第十四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公安临潼分局严格按照市局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闻令而动,对各类“黑飞”案件严查、严控。 9月12日至13日,分局共查处4起管控期无人机“黑飞”案件,并依法扣押封存无人机4架,批评教育4人。 
9月12日08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临潼区马额街道有人在管控期飞行无人机,于是立即联合分局巡特警大队“低慢小”管控工作专班进行快速查处,最终在马额街办南庙村找到了无人机飞手李某。经调查,该起违法行为是某婚庆公司违反管控规定,违规进行飞行。调查清楚后,民警向飞手李某宣讲了管控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无人机扣押封存。同时,当天民警还分别在临潼区斜口街办和骊山环山公路各查处了1起违反管控规定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案件,依法对飞手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无人机进行了查扣封存。 9月13日11时许,民警接到举报,某高校临潼校区有人飞行无人机。接到举报后,分局巡特警大队“低慢小”管控工作专班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并在第一时间找到了飞手王某,向其详细宣讲了管控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查扣封存了无人机。 民警提醒:自9月10日起,西安市全面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公安机关将采取最严的管控措施对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全面管控,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管控通告,请勿在管控期间、管控区域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人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请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第十四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第十四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全运盛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奥体中心管控区:以西安市奥体中心(N34°22'40'',E109°1'16'')为中心半径2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二)全市管控区: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0日0时至9月28日0时;2021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须经第十四届全运会西安市执行委员会安保组同意并报军、民航空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