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16日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将于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征集意见稿,其中是这么规定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克以上 (含 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新华视点的说法为“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 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2) 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 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4) 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5) 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6) 使用目的 。 信息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
二维码系经过加密的唯一识别二维码,无人机拥有者需要将登记号和二维码打印后粘贴到无人机上。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UAS.CAAC.GOV.CN)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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