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将对无人机行业进行指导性管理。(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人员需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出操控员执照载明范围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操控员执照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操控员执照,2年内不受理其操控员执照申请。 202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号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其中,《管理规则》中B章操控员管理92.53条明确了操控员执照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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